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东城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东城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东城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6 08:03:30

文本作品、囗述作品、歌曲作品、戏剧表演作品、曲艺团作品、民族舞蹈作品、杂技表演造型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工程建筑作品、拍摄作品、影片作品和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图型作品、实体模型作品、计算机技术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作品。

1、文本作品小说集、古诗词、短文、毕业论文等以文本方式主要表现的作品,就是文本作品。

2、囗述作品即兴表演的演讲、讲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上語言方式主要表现的作品,一般的沟通交流和对话并不是囗述作品,朗读也不是囗述作品,就是囗述作品。

3、歌曲作品音乐、交响音乐等可以歌唱或是弹奏的带词或是没有词的作品,写或唱的创作全是歌曲作品,就是歌曲作品。

4、戏剧表演作品舞台剧、歌舞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台本创作出去后作品进行,演出和演出录影全是对作品的重现和不一样媒介,就是戏剧表演作品。

5、曲艺团作品相声小品、快书、大鼓、说书等以rap为关键方式演出的作品,它可能是文本、囗述、歌曲或民间文学造型艺术作品,就是曲艺团作品。

6、民族舞蹈作品根据持续的姿势、姿态、小表情等主要表现观念感情的作品,就是民族舞蹈作品。

7、工艺美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就是指美术绘画、书法艺术、雕塑作品等以线框、颜色或是别的方法组成的有审美观实际意义的平面图或是立体式的现代雕塑作品,纯天然产生或由小动物创作的算不上工艺美术作品,不保护创作手法。

8、工程建筑作品工程建筑作品,就是指以房屋建筑或是建筑物方式主要表现的有审美观实际意义的作品。只指房屋建筑或建筑物自身。而不包括建筑设计图纸和实体模型。

9、拍摄作品拍摄作品,就是指依靠器材在感光型材或是别的物质上纪录客观性物件品牌形象的造型艺术作品,要是是创作者单独拍攝的相片,就觉得具备原创性,归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行为主体,但重拍他人作品只有算原作品的仿制品。

10、影片作品和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影片作品和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就是指拍摄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是无伴音的界面构成。而且依靠适度设备播映或是以别的方法散播的作品,监控录像并不是作品。

11、图型作品和实体模型作品图型作品,就是指为工程施工、生产制造绘图的施工图纸、商品设计图纸,及其体现地理现象、表明事情基本原理或是构造的地形图、平面图等作品,按图型造成的行为主体不属于文学创作作品的,则只仅限于保护平面图的拷贝,一切具备本质特性的作用、加工工艺、系统软件、操作步骤、技术规范等均不遭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实体模型作品,就是指为展现、实验或是观察等主要用途,依据物件的样子和构造,依照一定占比做成的立体式作品。

12、计算机技术计算机技术包含程序流程和文本文档,同一程序流程的源文本文档和总体目标文字为同一作品。文本文档指手机软件配套设施的有关文本材料和数据图表。

13、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作品凡归属于文学类、造型艺术和科学研究作品的智力创作成效,即便沒有在法律法规中确立例举出去,也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针对作品的保护功效是十分大的,尽管开展著作权备案是必须消耗一定的時间和活力的,可是当著作权造成了使用价值,便会被别人竞相应用,假如事前沒有开展著作权备案,这时便会碰到消费者维权的困惑,因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智力成效,必须原創者立即开展著作权备案,并搞好著作权合理布局,准备好这种基础工作中,今后就可以坐收著作权收益了。

近几年,网络小说迅猛发展,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也越来越多,因此对作者来说,如何为自己的小说取得版权是重中之重的事。下面就为大家讲解网络小说版权登记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网络小说版权归作者个人。作者的作品与一个文学网站签约后,这个作品就授权给了这个网站,VIP章节只有这个网站有权刊登,其它网站都是盗版。小说版权即小说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但网络小说版权登记是否真的必要?虽说不论是根据伯尔尼公约还是我国著作权法,版权是自动生成的,也就是说你写好了藏家里版权也是你的。但关键是举证的问题,就是以后有了纠纷,你要拿出证据。

所以,这就是我们要进行网络小说版权登记的原因。那么网络小说版权登记怎么进行呢?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者可以将其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

流程为: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作品登记表;2.作品登记申请书;3.版权代理委托书;4.权利保证书;5.作品创作说明书;6.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7.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8.法人作品还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目前可以进行版权的作品类型有以下9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而网络小说是文字作品,则属于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范围。最后,即使网络小说版权登记并未进行,但是同样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现他人有抄袭等侵犯合法权益的,即可以主张损失赔偿,但需要提供多个证据才行。

软件北京版权登记申请的文件多而杂,往往容易出现错误或者表达不一致的情况,而专业代理机构能准确把握申请文件的要点,以避免在申请过程中补正,达到节省人力与申请周期。想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的客户,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留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需求,或者直接咨询在线客服,专业客服将为你提供帮助。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不可以查询?答案是可以,查询方法有三种:

一、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二、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三、查询软件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软件著作权应该如何办理呢?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二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代为提交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文件多而杂,往往容易出现错误或者表达不一致的情况,而专业代理机构能准确把握申请文件的要点,以避免在申请过程中补正,达到节省人力与申请周期。

想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的客户,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留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需求,或者直接咨询在线客服,专业客服将为你提供帮助。软件著作权登记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具体有:1.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2.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开发完成时间、发表时间;3.软件运行环境(指软件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4.软件开发使用的编程语言的名称及版本号、源程序总行数。

侵害软件著作权行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了侵犯的各种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1)未经软件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未经作者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

(2)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

(3)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

(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复制品。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1条规定,因下列情况之一而引起的所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1)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3)由于可供选用的表现形式种类有限。另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2条第1款规定,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其软件是侵权物品,其侵权责任由提供该侵权软件的人承担。若不销毁侵权软件不足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持有者有义务销毁所持有的侵权软件,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软件提供者追偿。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上一篇:石景山区美术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下一篇:昌平区文字版权如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