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是不能进行北京版权登记?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4 08:38:53
受到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为了有效遏制版权侵权行为,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那么,哪些版权侵权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呢?小编为您分享了相关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2、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3、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5、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二、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阅读了本文,相信大家对于版权侵权行政处罚有了新的了解。
著作权和商标权都有一定的权益,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或者涉及到一些问题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一定的纠纷,冲突的情况下,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清楚应该怎么处理,您可以和的小编一起了解,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
1.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理解及法律体现。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案件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在知识产权发生冲突时,保护在先存在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谁先取得权利就保护谁的先来先得原则。商标法对这一原则既有概括体现,又有具体体现。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该法具体规定了在先权利人享有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该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分别赋予了在先权利人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的异议权、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请求权、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自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的复审权或自收到通知三十日内的起诉权。
2.现有在先权利的确定。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
3.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对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中关于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基本方法和原则。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视觉效果为标准,从两者图形的构图、线条、颜色、整体结构等方面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
通过以上内容当中,小编的具体分享之后,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也是了解了其中的相关事宜,侵害著作权或者和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责任,因此在进行问题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并且要了解其相关规定。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之前,为了让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成功几率会大一些,对于软件著作权申请的相关知识最好提前做一个了解,例如我们可以事先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必须本人申请吗?下面请跟着小编认真阅读下面文章吧。软件著作权必须本人申请吗?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本人自己申请,也可以找第三方申请,但是著作权人和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人。
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时间是指提交申请到版权局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时间(工作日是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以及周六日)。2、不能提供软著鉴别资料的申请人如果软有名称中有针对性的名称是需要提供商标或ICP证明文件。3、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软件完成时间距离公司成立时间不能低于半年,如果低于半年需要提供软件前期开发说明。4、软著如果在审核是遇到部分内容审核不合规、源代码不符、说明内容不全时会下发补正通知,这就会影响下证时间,但这也属于是软著申请中常见现象不必紧张,只要重新整理提交就可以,但如果是加急办理就需要尽量避免。
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或加盖公章)企业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其他组织:台湾地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公证。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个人需要提交护照或个人身份证明。2、鉴别材料:源代码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软件说明文档:用户手册、操作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图文内容10-15页。
软件著作权必须本人申请吗?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这些有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的相关知识,在以上文章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一些介绍,如果对于此问题你也比较感兴趣,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的文章内容吧。
世界版权公约:哪些情况是不能进行北京版权登记?众所周知,产出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那么是否是所有的作品都受版权保护呢,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世界版权公约:哪些情况是不能进行版权登记?
首先来看下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我国对于作品是实行自愿登记的,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进行重点保护。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对作品进行了列举和排除的双向规定,即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细则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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