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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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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计算的?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0 08:18:03

外观专利和版权能很好地保护外观。很多时候,专利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很容易搞混两者。为了区分他们的关系,能更好的运用保护外观,那外观专利申请和北京版权登记的不同的地方体现在哪?以下是专利申请小编的详细介绍。外观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的不同的地方:

(1)外观专利保护的内容应分类,但版权未固定在特定产品上的,其保护范围可能包括所有产品和使用方法;

(2)外观专利可以提前取得专利申请号,但版权登记号只能在取得登记证后取得;

(3)外观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形状、图案或组合,以及色彩和形状、图案的组合,具有美感,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版权可以适用于文字作品(广告语言、企业宣传资料、VI手册、品牌故事、内部期刊、产品说明书、各种书籍等文字作品);艺术作品(包装袋、卡通图片、企业文字、图形识别等);工程图纸、工业模型等。

(4)保护时间:外观专利保护期为10年,版权保护期为50年。从维权角度来说,外观专利比较强。

(5)维护费:外观专利需缴纳申请费、授权登记费,授权后每年还需缴纳年费,直至专利无权之日;版权申请只需提前缴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外观设计同时申请外观专利和注册版权呢?

第一,这种外观设计既要符合外观专利的授予条件,又要有作品的特色,不能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简而言之,只有将作品应用到一个物体上,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保护。当作品可以与物体分离,有自己的特点时,同时申请外观专利和注册版权。

举例来说,一幅色彩和风格都非常独特的美术作品,单独就该美术作品而言,可以注册版权,如果将该美术作品应用于一种产品的外包装,则可申请该产品的外包装外观设计。

商标著作权登记多少钱

一、商标著作权登记多少钱

需向商标局缴3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三、商标著作权申请费用

官费部分一般是商标1000元。《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所以说,在进行商标北京版权登记的时候需要清楚其中的费用,并且商标一旦完成创作就具有版权,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著作人就要对《著作权法》的一些规定有相应的了解,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计算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50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计算的?软件著作权50年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计算的呢?这里需要区分自然人和法人的软件著作权。

1)自然人软件著作权对于自然人来讲,50年的起算点是自然人死亡后开始计算,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自然人合作开发的软件,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50年的起算点是软件首次发表日期,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一直没有发表,50年的起算点是软件开发完成日期。软件模块开发完成后是否受软件著作权保护?

软件开发经常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软件可能会有很多模块,而每一个模块能够独立完成某一项功能,一般情况下各个模块是单独开发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单独的模块已经开发完成,但是整个软件却没有开发完成。此时,这些单独开发完成的模块也是受到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我们可以把这些模块单独看作一个独立软件,自该模块开发完成后就产生了软件著作权。软件保护期满后是如何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50年保护期满后,该软件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自由使用和复制该软件,软件著作权人无权再限制他人使用和收取任何报酬。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复制和使用是指该软件公开发表的软件和文档,而不包含软件的源代码等、技术秘密、专利权等内容。如果软件著作权人对该软件进行持续的升级和维护,由于升级版本的软件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表日期不同于原版本软件,因此升级版本软件形成新的保护期限。

网络著作权侵权有哪些类型?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备受人们关注,近几年来,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例与日俱增,学会判断哪些行为是网络著作权侵权已经迫在眉睫。网络著作权侵权类型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著作权侵权大致可概括四类: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

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

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

网络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第三方维权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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