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等相关内容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8 08:11:20
知识产权中包括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有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等多种没正权,现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当中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办理之前需要提前多做一些相关的了解,其中署名权属于著作权吗?那个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分享了解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且署名权,主要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本文章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署名权属于著作权吗,署名权是属于著作权的,并且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的权利,并且署名权主要是指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现今许多原创作品都会进行申请北京版权登记,以此来维护原创作者自己的专享权益。那么,在版权登记前、版权登记后,都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得知该作品或该类作品是否已经成功进行版权登记。所以,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关于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等相关内容,一起往下看吧。
▍版权登记查询方法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他们的查询方法如下:
1.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版权登记查询方法:只需出示写有需查询作品的名称和查询内容的查询公函。
2.申请人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申请人应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需要查询的作品名称、查询内容及理由,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3.公众版权登记查询方法: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作品名称、查询内容、查询理由,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公众查看内容仅限登记申请表格中的基本信息和登记证书真伪)
▍版权登记查询步骤,有三步: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搜索并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在网站中点击打开“著作权公告”,将会跳转到另一个页面。
第三步:在跳转的页面中,输入需要查询的作品名称或者证书上的登记号,或者著作权人,三者中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查询。只要是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成功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都会在这里进行公示。以上便是关于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的相关内容。只要根据以上所需资料和步骤进行准备和操作,就可以成功进行版权登记查询。
商标和版权具体区别在哪呢
1)申请机构不一样。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的,版权是通过中国北京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
2)法律生效程序不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由于完成时间难以确定,因此申请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版权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也就是我们所说版权登记。
3)保护期限不同。商标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过10年需要进行商标续展。而版权进行登记之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4)客体不同。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作品的保护。商标和版权可以同时注册吗?
商标和版权可以同时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成为版权,但是版权不一定是商标。由于商标申请周期较长(5-7个月),为避免被他人抢注,因此很多人在商标申请前都会进行版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别人使用了你在先登记的版权作品进行商标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著作权签订质押合同没登记怎么办
一、著作权签订质押合同没登记怎么办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4、作品权利证明;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一)应当提交的文件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4、作品权利证明;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5、质押担保的范围;6、质押担保的期限;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著作权质押合同不予登记的情形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给债权人,以著作财产权担保债权的实现。如果将来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享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依法提交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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