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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惩罚有哪些呢?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7 08:08:22

卡通形象随着现在电视,以及网络的传播,很容易受到大家的广泛传播。加上卡通形象特别容易让人接受,因此后期的经济利益,或者开发价值也非常之高。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普及度不高。导致一个卡通形象出来后,会普遍遭到玩具厂,或者一些其它的企业在没有通知卡通形象的拥有者就自己生产销售。而正常来看,这是违法的。卡通形象权利拥有人有权对其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而在起诉对方之前,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你如何证明这个卡通形象的所有权归你。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版权是自动完成的。即当您的创作作品自完成之日起,版权即已经产生了。北京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

那么如何把卡通形象注册版权呢?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版权登记的材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然后把材料递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然后经过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整个流程就可以了。

整个版权登记的正常流程为30天,可以办理加急申请。如果您有卡通形象需要申请版权,而你自己有不熟悉的话,可以联系我们办理。我们公司在办理版权登记业务已经有很多年的时间了,整个流程和注意事项都很熟悉,相信可以帮到您。

说到版权注册有很多人表示不解,作品一经完成就会自动获得著作权,为什么还要开设版权注册机关开展登记呢?存在即合理,版权的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版权注册登记的条件和好处,下面就由为各位仔细的讲讲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是版权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二、版权注册登记的好处

1、版权注册费用低,保护时间长。版权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版权有效期到个人去世后50年;版权申请人为单位时,版权有效期50年,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并且版权与商标注册有所不同,版权无需续展。

2、在产生版权纠纷时,能够维护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以及著作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导致的版权纠纷案件,并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必要前提。

3、版权不仅在商业中起到保护作用,其他领域也可以保护,并且不受产品范围限制;北京版权登记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进行保护,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

4、《著作权登记证》是企业申请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企业创新技术实力的表现。同时,也是作者个人价值的体现。

5、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软件版权交易等活动时,是需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作为权利证明的,版权注册有利于著作、软件的批准、转让,有利于著作、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作品推行自愿注册,无论作品是否注册,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版权不受影响。并且版权注册时间短,3个月就可以完成。

三、版权注册的构成条件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说法。英美法系称之为版权。我们中国是比较倾向于大陆法系,所以沿用了著作权这个说法。所以就只回答有关著作权可否转让的问题。而且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自己享有,并且原则上不可转让,不可许可,不可继承。所以说若是需要著作权转让,人身权是无法转让的,但是财产权则可以转让的。对于著作权转让给其他人的问题,不能转让给他人的人身权所具备的内容又包含什么呢?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种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是指:通过作品可以获得财产性利益的权利。相比人身权,可以被转让、许可、继承。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种财产权包括:(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如果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受到侵犯的,可以寻求法律的救济,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侵犯著作权惩罚有哪些呢?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权人有以上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情况,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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