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6 08:59:26

随着当前软件开发数量的激增,软件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很多人由于缺乏版权代办的实践经验,导致在众多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中不知道作何选择,下面北京版权登记就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一,看机构整体实力。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时,大家首先要考察的便是机构的整体实力情况,代理机构的整体实力体现在诸多方面,比如是否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登记备案,是否持有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格许可经营证书等,如果该机构连最基本的资质证书都不能完全提供,则这样的代理机构显然不值得大家信赖。

第二,看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水平情况是大家需要重点考察的内容,服务水平的高低与员工素质密切相关,因此,建议大家在具体考察时,一定掌握员工基本素质情况,比如是否持有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具有基本的学历要求及教育背景等。另外,机构是否提供后期的跟踪服务也是大家需要明确的事项,建议大家尽量选择后期跟踪服务到位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

第三,看机构市场报价。市场报价是大家较为关注的事项,版权代办报价和市场其他商品类似,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在此领域也同样适用。建议大家不要轻易选择市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报价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这样的机构或多或少存在着服务上的短板。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这一问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立开发在这一点上,当然,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开发,或者根据自己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自然人负责。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二)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6)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法的继承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作品登记证是不是版权证

一、作品登记证是不是版权不是,作品登记证书是该作品所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版权证书是该作品的出版刊登权力证明文件。

二、作品登记机构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机构是部分作品登记机关为方便著作权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委托办理作品登记业务的机构。著作权人可以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各办理机构受理作品登记申请的要求,直接到办理机构(中证数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作品登记。各作品登记机关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均为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加盖由各登记机关单位名称和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字样组成的印章,具有同等效力。中证数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办理机构,为著作权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登记服务。线上登记特征信息化操作管理;无纸化登记;全天在线提交。

三、作品登记证书的作用

1、作品登记证书是一种能够有力证明权利存在的证据之一,当当事人著作权受到质疑或者是发生权利纠纷时,能够证明作品存在的原始资料将作为证明著作人权利的有力证据。在现实情况下,原始手稿不一定能够长时间的保存下来,所以很难提供第三者认可证据,而作品登记证很好的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

2、作品登记证可以是一种成果展示的依据,具有跟作品发表相类似的效果。

3、作品登记证可以为以后作品的变更、转让和继承提供依据。作品著作人对其作品成果办理自愿登记手续,不仅仅是意味着证明著作权事实的成立,同时也意味着在进行作品登记后,后续作品的权利变更,作品使用权转让以及权利的继承等法律事实受相关法律保护,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作品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证明,在发生作品著作权争议、软件著作权纠纷时,登记证持有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5、作品登记证是权利人享有各项相关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我国针对各类发明创造都有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比如有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方面的优惠,权利人持有作品登记证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

6、著作权人合法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著作权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中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具体就包括了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下面为大家整理分析下著作权包括的内容,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起来看看。

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在作品上署名以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因为著作权具有权力内容的双重性的特点,所以这个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但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内容是转不了的,比如大作家写了本书,他可以把发行权、改编权之类的卖出去赚钱,可是其这本书的作者名字还是这个大作家,这就是署名权。以上这些权利中,除了前四项权利外,其他的,著作权人是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当然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面的这些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所谓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财产权的转让。


 

上一篇:委托创作的剧本进行著作权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下一篇:视频怎么登记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