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5 08:58:03
著作权和商标权都有一定的权益,但是在使用过程中或者涉及到一些问题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一定的纠纷,冲突的情况下,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清楚应该怎么处理,您可以和北京版权登记的小编一起了解,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
1.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理解及法律体现。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案件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在知识产权发生冲突时,保护在先存在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谁先取得权利就保护谁的先来先得原则。商标法对这一原则既有概括体现,又有具体体现。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该法具体规定了在先权利人享有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该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分别赋予了在先权利人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的异议权、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请求权、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自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的复审权或自收到通知三十日内的起诉权。
2.现有在先权利的确定。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
3.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对商标中的图形与美术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中关于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基本方法和原则。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视觉效果为标准,从两者图形的构图、线条、颜色、整体结构等方面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
通过以上内容当中,小编的具体分享之后,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也是了解了其中的相关事宜,侵害著作权或者和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责任,因此在进行问题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并且要了解其相关规定。
在设计了计算机软件之后,如果想要利用计算机软件来创造更大的价值,就需要为计算机软件去申请著作权。而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二、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申请软件登记或办理其它有关事宜时,应当按情况缴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
(四)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五)异议及复审费;
(六)登记证书费;
(七)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八)例外交存费;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
(十)其它需缴纳的费用;
应当补缴费用的,软件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者在指定的期间内补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缴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具体收费标准由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四条凡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凡异议成立的,异议费退回。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软件登记中心缴纳。
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申请者、软件名称、费用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费用汇出日为缴纳日。
版权之后有一定的权利并且也接受相关部门的保护,但是如今的纠纷也比较多,那么,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也是相关的衡量标准,作为版权的拥有人,及时了解清楚相关标准也是极其重要,接着的小编带您了解起来。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出于商业目的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必要构成要件,所以即使不出于商业目的,如果发生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实行为,就构成侵权。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成为现在人比较关注的话题,一旦出现版权侵权的行为,那么对两者之间来说也会有着诸多的影响,版权拥有人的损失也会比较大,因此需要对认定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才可以参考之后认定赔偿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每个作者都有自己决定是否要出版自己作品的权利,同样也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当作者有了想要出版作品的想法的时候就要注意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份在著作权人该怎样去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的事项。下面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当著作权人想要出版作品时首先应该就是去找寻合适和有正规资质的出版,找到出版社之后就要实地考察一下该出版社的各方面的运作和实力。考察完之后就可以坐下来与出版者商谈出版的事宜已经谈论签订出版合同的内容以及支付报酬的多少。
2、在谈论合同内容时,应把有关于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使用的权益商谈的明明白白,什么地方允许出版者出版什么内容不允许出版者出版,并在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另外也要吧商议好的支付酬劳也要写上去。
3、确定好合同内容事宜之后就是双方坐一起签约合同,签约好之后就是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就要把需要出版的作品交付于出版者,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出版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该有的出版权,并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4、当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的期限交付作品给出版方之后,出版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如出版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就需要按照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上一篇: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的规定
下一篇:著作权纠纷要提交什么材料?
- 丰台区音乐版权登记代理机构的甄选策略[ 2025-01-02 ]
- 西城区音乐版权登记申请的全面指南[ 2025-01-02 ]
- 顺义区音乐版权代理机构选择指南[ 2025-01-02 ]
- 东城区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全解析[ 2025-01-02 ]
- 海淀区美术著作权申办费用是多少?[ 2025-01-02 ]
- 石景山区音乐作品版权申办费用的预算与规划[ 2025-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