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权登记怎么查询?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31 08:35:38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缴纳北京版权登记申请费用的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版权登记申请人在办理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时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2、版权登记申请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应该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者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如果是通过汇付缴纳登记费用的,应在汇款单中写明作品的名称及申请流水号。
简析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一、权利内容的法定性
法定性有狭义、广义之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权利,都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不存在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譬如没有所谓天赋的权利。具体涉及到某种权利的具体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该权利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一旦发生一定的法律事件,就必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这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情况,我们称该权利的内容具有法定性,这是法定性的狭义含义;另一种情况,则是由法律规定权利内容的一定范围,至于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当事人自行设定、约定。只要这种设定或约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就确认其有效,并予以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当事人的设定或约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软件著作权具有狭义上的法定性。因软件著作权的权能均由法律一一直接规定,凡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能成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例如,功能性使用就不是软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在软件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对受方功能性使用该软件的范围加以限制的条款(如限制受方运行程序的机器类型、使用者范围等),这时候,供方所取得的是一种合同债权,而不是软件著作权。受方如果超范围进行运行,仅仅构成违约,不构成侵权。
二、权利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法律意义上的个别确认,是指由专门的确认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对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予以明确地肯定或否定,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确认,合同管理机关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都属于法律上的个别确认。知识产权的产生一般都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哪些知识产权,这既反映该国的国家政策,又反映该国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凡在知识产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某一类科技、文化成果实行保护,这是对该类知识产权的一般确认。在获得一般确认的前提下,具有特定内容的某一具体的科技、文化成果的创造者,若想真正取得这种权利,还必须经过个别确认的过程。没有经过这种个别确认,即使该知识产品已经具备了取得知识产权的一切实质要件,也不等于就取得了权利。
我国的《专利法》和《商标法》都规定了个别确认制度。凡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都必须首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专利权。商标也是一样,具备申请条件的商标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著作权因作品的完成而产生,作品一俟创作出来就自动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需履行任何手续。目前,多数已建立了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国家都采取自动保护原则。虽然某些国家规定了交纳样书的制度,其目的仅在于方便行政管理和保存文献,与著作权的取得无关。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取得没有规定任何形式上的手续。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却规定了软件登记制度。那么,软件的登记制度算不算是对软件著作权的个
三、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但精神权利的属性较弱
《条例》第九条所规定的五项权利中,第(一)项规定的发表权和第(二)项规定的开发者身份权均属于精神权利;而第(三)项规定的使用权、第(四)项规定的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第(五)项规定的转让权则属于经济权利。由于计算机软件是一种实用工具,创作它是为了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而并非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因此软件作品的精神权利远不如它的经济权利重要。相应地,法律对于软件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就比对一般的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为弱。例如,《条例》中就没有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没有规定作为精神权利的修改权。
四、不完全的独占性
软件著作权具有独占性,但是有例外。象专利、商标这些知识产权领域里,一项知识产品上只能产生一个知识产权。如果两个人各自独立地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局只能根据先发明原则或者先申请原则授予其中一人专利权。如果是同时发明或者同时申请,也不能对每一个申请人都授予专利权,只能要么一人放弃申请,要么两人共有一项专利权。当然,共有不是分别所有,共有的对象是一个权利而非两个权利。可见,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完全的、绝对的独占权利,权利人在一切情况下都排除他人也享有该权利的可能性。著作权则不然。作品的构成条件要求独创性但不要求首创性。如果两部作品一模一样,实质上仅仅是一个知识产品,但只要两个作者都是独立创作的,法律允许他们分别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同一知识产品上并存了两个著作权。因此,我们说著作权的独占性不是绝对的,而是不完全的。
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可以保护软件的思想、算法和技术方案吗?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什么是软件开发者?
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答: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现今许多原创作品都会进行申请北京版权登记,以此来维护原创作者自己的专享权益。那么,在版权登记前、版权登记后,都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得知该作品或该类作品是否已经成功进行版权登记。所以,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关于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等相关内容,一起往下看吧。
▍版权登记查询方法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他们的查询方法如下:
1.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版权登记查询方法:只需出示写有需查询作品的名称和查询内容的查询公函。
2.申请人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申请人应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需要查询的作品名称、查询内容及理由,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3.公众版权登记查询方法: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作品名称、查询内容、查询理由,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公众查看内容仅限登记申请表格中的基本信息和登记证书真伪)
▍版权登记查询步骤,有三步: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搜索并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在网站中点击打开“著作权公告”,将会跳转到另一个页面。
第三步:在跳转的页面中,输入需要查询的作品名称或者证书上的登记号,或者著作权人,三者中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查询。只要是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成功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都会在这里进行公示。以上便是关于版权登记查询方法的相关内容。只要根据以上所需资料和步骤进行准备和操作,就可以成功进行版权登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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