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浅析复制品侵犯北京著作权登记的行为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浅析复制品侵犯北京著作权登记的行为

浅析复制品侵犯北京著作权登记的行为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1 08:34:08

如何认定其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北京著作权登记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经2人以上许可出版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未参与创作,并署名他人作品以谋取个人名利;

4.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展览、电影制作或类似电影制作使用作品,或通过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有偿而不有偿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作品或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擅自使用出版社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著作权的其他违法行为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

11.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传播其作品,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出版别人独享的书籍版权;

13.未经许可复制和分发表演者的录音和录像,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除非著作权法另有规定;

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和传播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和电视节目,除非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

16.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未经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变更作品、录音录像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制作或销售带有假签名的作品。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

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予以公布;法律解释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方性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版权顾问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4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三次修正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1月30日第二次修订2002年8月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9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订。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1月30日第二次修订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2月20日发布实施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该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自2002年2月20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软件著作权登记依照以上四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开展。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了解相应的立法依据,登记规程等事项。

商标和版权的关系是什么?区别又是什么?

商标和版权这两个词,单独看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放在一起,你知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呢?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商标的权利。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商标与版权的关系

1、著作权与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2、商标权的保护对象是: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声音等商业标识;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具有独创性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

3、当商标设计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具备了独创性、表达了创作者思想的,商标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商标与版权的区别

1、申请的机构不同

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申请。

2、保护对象不同

商标权保护的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版权保护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的作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间。

3、保护的期限不同

商标的期限为10年,超过了10年需要申请续展。版权的受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一些申请人认为拥有了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商标的版权。但事实并非如此,以上区别就可以看出。如果想要同时拥有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注册商标时,最好做版权登记。

4、客体不同

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

登记版权的好处

1、商标是按类别申请注册的,对商标的保护也是按类别。如果您的商标还没做全类保护,那登记版权就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注册前,版权证书可以起到一定的商标防御作用;

3、版权可以证明商标的归属权。做好版权登记可以为日后遭遇商标纠纷提前准备好证据;

4、版权一旦登记后,其他人若想使用商标,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无效和撤销。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无效,成功率就比较大了。

所以说,商标权与版权是相辅相成的,二者能实现优势互补。申请图形商标的同时,将该图形进行版权登记,能更全面、更有效地保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从而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标权利人的成本。

在如何想办法给logo登记著作权?这样登记的好处是什么?

很多人不知道LOGO是怎么保护的,logo除了注册商标之外,logo也可以登记作品著作权,现在的著作权登记机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那很多人就问了。logo著作权登记怎么弄?给logo做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好处呢?

1、申请版权等同于全类注册商标注册按照不同商品与服务分为45个分类,申请人一般只在与自身相关类别注册商标,但这样不能避免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申请相同的商标,除非选择全类注册。

2、申请版权能快速得到法律保护版权登记从递交申请到取得版权证书,一般只需5个月左右,时间较短,手续较为简洁,能让logo尽快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商标申请后到下发商标证书至少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而且若中途被驳回或被人提出异议,那么极有可能2-3年都无法取得商标证书。即如果你同时注册商标和登记版权,就可以先用版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至于在商标还未下达的时间,被钻了空子。

3、申请版权的性价比高版权登记性价比高,版权只需登记一次就可获得保护,保护时间长达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间不需续费也不需续展。因此,版权的保护时间长、维护成本低,不像商标申请需每10年交费续展一次。

4、申请版权方便维权虽然logo的版权自创作之日起自动产生,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申请版权登记的话,以后举证您拥有版权比较麻烦。所以,版权登记是十分有必要的,更容易举证打击侵权者,有利于维权的快速和加大维权成功的概率。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由此可见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上一篇:app进行北京版权登记后的好处

下一篇:北京版权登记价值评估如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