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登记服务电话

北京著作权登记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联系我们

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著作权登记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北京著作权登记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08 08:30:11

北京著作权登记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一)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计算机的行为:1、未经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的行为;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的行为;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后署名的行为;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的行为;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的行为;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行为。

(二)法律责任。行为人有上列行为的,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作品的,其侵权责任由该软件的提供者承担。3、刑事责任。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技术特点;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2、将填写完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打印准备材料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3、身份证明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委托办理文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普通件的出证时间是45-60个工作日,也可以申请加急,不过需要支付加急费用,加急费的标准为:31-35个工作日--800元;26-30个工作日--900元;21-25个工作日--1200元;16-20个工作日--1500元;11-15个工作日--2200元;6-10个工作日--2700元;5个工作日--3700元;最快1天就可以出证加急费需协商。

著作权人民的出版、传播和署名权根据著作权法,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有权表明作者的身份并在作品上签名,包括真名或笔名。作者身份的保护期是无限的,不能转让。那么著作权作者身份包括什么呢?

著作权署名权:

1.决定是否签字的权利。因为署名权是作者披露其作者身份与作品之间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是否披露其作者身份。如果你决定公开你的身份,你可以用你的真名或其他公众知道的名字;如果你决定不透露你的身份,你可以签名或者不签名。匿名也叫匿名。匿名并不意味着作者放弃作者身份或者没有作者身份。匿名也是行使作者权利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作者的一种纪律处分。

2.签名的决定权是指选择真名、笔名、化名或化名的决定权。签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出作者选择披露还是隐瞒其作者身份和相应程度。签真名或笔名就是公开作者的身份;人们不太知道或不知道的其他名字通常会被部分或完全隐藏起来,不让其作者知道。

3.署名安排的决定权主要是指作者在几部作品中对作者姓名的安排,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的不同顺序往往对作者有很大影响。一般来说,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会得到人们更高的评价。例如,一些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只承认排名第一的作者可以作为其作品的成果参与职称评定。

4.签名和指示权如果作品被签名和发表,当其他人以各种形式公开使用它,如出版、广播或将来改编时,他们应该解释他们的签名。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公开使用其作品时,未经作者事先特别同意,不得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者出处。论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您好,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签署作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作者。

作者姓名:“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署名权不得转让或继承。对于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原作品的所有人不能行使署名权。2人以上的电影作品和通过设定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制片人,他们可以在电影作品上签名,但作家、导演、摄影师、歌词、作曲家等。,是完成电影作品的必要条件,也享有电影作品的署名权。除了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签名外,在演绎作品如翻译作品和编译作品中,原作者也有权在演绎作品中签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的四项邻接权,其中表演者有权展示自己的身份,这实际上是表演者的署名权,其他邻接权人不享有类似权利。签名是作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作者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不签名的后果完全由作者本人承担。在实践中,除非有特殊原因,你可以不签名就创作作品,但很少出版作品,尤其是出版作品时不签名。当然,作者可以选择哪个名字是笔名还是真名,缩写还是全过程,笔名还是昵称。只要在版权识别中能够确定作者的身份,就可以实现签名功能。当然,署名权应当以合理的方式行使。例如,在建筑作品和艺术作品中,作者不能通过行使署名权来损害作品的价值。

如何确定工作的属性?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工作的著作权归因可分为两种情况:

1.著作权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可以奖励作者:

(一)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负责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图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2项以上工作。

第二,著作权是作者享有的,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的权利除上述著作权的工作作品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外,著作权的一般工作作品仍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但是,如果作品完成后2年内,该单位未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该作品,作者可以要求该单位同意第三方以与该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后2年内,经本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和本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完成工作的2年期限从作者向单位交付工作之日起计算。此外,对于计算机软件岗位工作,根据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3条,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奖励开发软件的自然人:

(1)软件根据工作中规定的发展目标发展;

(二)发展软件是从事自身工作活动的可预见结果或自然结果;软件,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特殊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开发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谁拥有2%以上的工作?中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工作著作权所有权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工作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的作业;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工作。当著作权的作品属于本单位时,作者只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但无权将作品许可给他人。第二,工作的著作权属于完成工作的作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也就是说,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可以允许第三人以不同于单位的方式使用作品,但如果允许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必须经单位同意。

 

上一篇:北京版权登记流程中要注意的内容

下一篇:未办理北京版权登记是否也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