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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算机软件版权侵权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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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算机软件版权侵权的赔偿问题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01 08:14:42

北京版权登记中计算机软件侵权损害的赔偿问题。

1、计算机软件侵权直接损失的确定方法

1)可得利润损失法以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润的减少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损失额=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X(月标准销售量X侵权时间(月数)-在被侵权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比较复杂,主要问题有:(1)月标准销售量的确定。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情况较好,呈上升趋势,则要以被侵权前最后一个月的正常销售量作为月标准销售量。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量不具上升趋势,而是上下波动,则可取其被侵权的月平均销售量。(2)侵权开始时间的确定。侵权时间对于损失额的计算很关键,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如果可以查明盗版上市时间;如不能确定盗版上市时间,在市场上没有较大的不利于该类软件销售的情况下,可将软件销售量锐减的月份作为侵权的开始时间。(3)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应是净利润,而不是毛利润。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所得出的损失额比较接近于实际损失,且适用范围广,可用来计算大部分软件侵权案的侵权损失额。不足之处是没有考虑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当市场变化较大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2)侵权获利法即以侵权者侵权所获利润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在实践中,这种计算方法运用得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取证困难,不易确定侵权者的真实获得情况。其次,计算机软件属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发费用大,投资高,但复制却比较容易。一份不加的软件一经销出,就无法控制其再行复制的传播范围了。仅以查获的非法利润所得作为权利人的损失,显然是不客观的。另外,从社会效果来看,如果仅判定侵权者赔偿已查明的非法收益,那么对他来讲是无关痛痒的,甚至还可获得未被发现的非法收入,因此就不利于打击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如果权利人与侵权者的销售地区不在一个区域,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对于权利人的销售情况影响不大,在不知道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当然,这就需要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查清侵权者的获利情况。

2、计算机软件侵权间接损失的范围

软件侵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主要为权利人行使软件作品著作权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些损失包括权利人丧失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竞争力上的削弱,以及商业信誉的损失。此外,对于用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也应计算在内。在实践中,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一般包括:(1)合理的律师费用;(2)调查取证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正当差旅费等;(3)为举证而查阅、复印有关资料而支付的合理费用;(4)合理的鉴定费以及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司法确定的赔偿额范围及最低赔偿额的适用

鉴于计算机软件侵权诉讼的特点,在很多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造成了侵权后果,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获利由于多种原因并不易查清。当事人对此举证及人民法院查明有关事实也是十分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对无法查清实际损失或营利数额的,可以按一个规定的范围确定赔偿数额。根据各地经验,对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赔偿额为人民币1万元到30万元幅度掌握。在此范围内,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过错程度等进行确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按照上述赔偿范围最低数额要求赔偿的,被告的行为又构成侵权,人民法院可以不作有关侵权损失的调查,可直接按照该数额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版权登记程序是什么?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表明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经程序。然而,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版权所有权而引起的版权纠纷。国家版权局负责境外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著作权登记包括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

版权登记程序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作品注册不是版权获取的必要程序?著作权登记所需的材料和提交的作品登记文件包括:作品的身份证明和权属证明?如:封面复印件、版权页复印件、部分稿件复印件、照片复印件、样品复印件。作品深渊翻滚-著作权委托书-有没有提到?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受理--审核--证件?(三十个工作日)版权登记,可以选择到版权局登记,也可以委托著作权代理机构登记,作者必须具备创作能力?徐实际上开展了创作活动,创作了作品。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内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版权局负责境外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的登记工作。作品应当自愿登记。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不影响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版权一直是公司、企业或个人关心的话题,那么具体的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版权登记的相关内容好吗?什么是版权注册?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如文字作品、口头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视频作品、工程设计图及其说明书等。其他版权拥有人是否也应出示注明版权拥有人身份的证明书,继承人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的,委托工作负责人应当出示委托合同。

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经历如下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下面简要介绍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首先登陆登记机构官网,然后进行用户注册,紧接着用户登陆,最后按要求在线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二)提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以及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证明文件、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三)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登记机关接收申请登记材料,然后检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四)通知缴费

登记机关经初步核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

(五)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

申请人收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通知》后,按照通知中的要求缴纳费用。

(六)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票据。

(七)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证书正式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缺陷的,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

(八)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九)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登记机关官网进行查询,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申请人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在规定期限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联系地址是外地的,登记机关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

大部分人对于世界版权公约其实是完全没有了解的,甚至大部分人也没有听过。其实对于世界版权公约,大家不知晓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知道肯定会更好些,因此,今天就来和大家讲解下关于世界版权公约的相关内容。何为世界版权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公约所定的保护水平,反映在它对成员国国内法的较低要求上。公约由7条实体条文与14条行政条文组成。它的实体条文不像伯尔尼公约规定得那么具体,而是比较笼统。

但是,公约不允许参加它的国家作任何保留。该公约保护的作品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学术三个方面。并且根据修正文本第1条设立的政府间委员会,研究有关版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是继《伯尔尼公约》后又一个国际性的著作权公约。1952年9月缔约国在日内瓦签订,1971年7月在巴黎修订。全文共21条及两个附件。

世界版权公约具体有什么作用?如果任何成员国依其国内法要求履行手续作为版权保护的条件,那么对于根据本公约加以保护并在该国领土以外初次出版,而其作者又非该国国民的一切作品,只要经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授权出版的作品的所有复制本上,自初次出版之日起,标有符号,并注明版权所有者的姓名、初次出版年份等,而且其标注的方式和位置应使人注意到版权的要求,就应认为符合该国法履行手续的要求,根据本公约给予保护。

世界版权公约有哪些经济权利?复制权,公演权,广播权以及翻译权。何为世界版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的作用是什么?已经和大家讲解说明清楚了,希望大家可以仔细阅读了解下。同时还有就是为了与美国等一些国家不保护精神权利的国内法规定相适应,世界版权公约也没有要求成员国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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