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权登记纠纷主要形式有哪些?
作者:北京鑫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14 08:48:57
有了权利,便会产生纠纷。而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的版权纠纷主要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北京版权登记纠纷主要形式有哪些?
1、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
2、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3、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4、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5、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6、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7、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8、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
9、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10、销售商侵权纠纷。
11、出版单位与作者的纠纷。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创作人不需要登记也可以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的时候就取得的,如果登记著作权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美术作品登记著作权流程是怎样的?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流程!
(一)申请主体: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什么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美术作品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在著作权期间,作品受著作权法律保护;著作权过期,著作权丢失,作品进入公共领域。这也是著作权的体现,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它具有时效性的法律特征。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方面,著作权法律制度应保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别是作者,并鼓励作品的创作;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满足公众的精神需求。
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方面的要求,这也是建立著作权制度的出发点。
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人享有作品专有权的有效时间。由于作品的人身权不同于作品的财产权,所以对它们规定的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由此可见,创作作品的作者是自然人,享有作者身份权、修改权和终身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在提交人死后,这些权利受到保护,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不会受到其继承人的侵犯。如果作者没有继承人或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期后进入公共领域,这些权利将受到保护,不受侵犯。如果一个法人或非法人实体是作者,在该组织存在期间将始终享有作者身份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个人权利。如果法人或非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或撤销,将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组织享有。如果该组织未能继承其权利和义务,其权利将受到保护,不受侵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品中的人格权与普通公民权利的区别。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著作权权利,促进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各国都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采取了限制性政策,尤其是在作品产权保护期的规定上。在保护期内,2人以上享有规定的作品财产权。保护期届满后,著作权上的产权将丧失,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手续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完整的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6)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2、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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